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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2035年,河北省水土保持率分别达到79.96%、84.07%。为实现上述目标,《若干措施》明确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科学治理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等重点任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方面,河北省将划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范围,调整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范围,落实差别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制定陡坡地划分导则,以县为单位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公告,依法严格管控。同时,重点在太行山、燕山、坝上地区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退化草原修复提升工程、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重要水源地和河流源头、湖库周边、水蚀风蚀交错区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采取封育保护、禁牧、治理等措施,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河北省将健全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工作机制,对造成人为水土流失、损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联动执法。
在科学治理水土流失方面,河北省将大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快老旧梯田升级改造和水蚀林地治理,有效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在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方面,河北省提出加快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科研单位开展水土流失规律及水土保持碳汇能力等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此外,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河北省明确,开展对市县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张铭贤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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